記者昨日(5月9日)從市生態環境局獲悉,《福州市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經市政府同意印發實施,有效期五年。《方案》以閩江、敖江、大樟溪等主要流域為重點,率先構建省內首個覆蓋全轄區的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體系。
《方案》以持續改善流域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,實行“誰達標誰受益、誰超標誰賠付”,按月考核,如水質達標,下游補償上游;否則,上游賠償下游。同時,為激勵上游提供更多優質水,市級財政每年出資5000萬元予以支持和引導。
市級補償資金可用于飲用水水源地保護,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、修繕和運行維護,流域污染治理以及水生態保護與修復,美麗河湖及河湖生態緩沖帶保護修復,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規范化建設,工業園區“污水零直排區”建設及成效評估,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,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,縣城及農村黑臭水體治理,畜禽水產養殖污染防治,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等。
下一步,福州市將建立統一決策協商、聯合執法和預警應急、共同治理等機制,著力構建流域上下游貫通一體的保護協同格局,筑牢生態安全屏障。(記者 馮雪珠)
編輯:龔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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