央廣網寧波8月24日消息(記者杜金明 通訊員馬康 劉東紅)寧波檢驗檢疫部門說,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通過的法規(EU) No 1169/2011,從今年12月13日起,該法規相關條例正式生效,將強制要求食品供應商標示營養聲明。
2011年10月25日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通過了法規(EU) No 1169/2011關于向消費者提供食品信息,該法規規定了食品信息特別是食品標簽管理一般原則、要求和責任。為了告知消費者食品中存在工程納米材料,法規(EU) No 1169/2011要求所有工程納米材料成分必須在成分清單中明確說明,且在單詞“納米”之后以括號的形式標注具體的成分名稱。該規例經歐洲委員會修訂后,把納米物料定義為“任何故意制造兼含有粒子的物料,粒子在游離狀態,或者形成為聚合體或凝聚物,50%或以上粒子的一個或多個三維尺寸介乎1納米至100納米之間。”